• 通知公告
  • 关于对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创新巴彦淖尔 按照《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确定拟录用人员,现公示如下:一、岗位放弃及递补情况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岗位考察环节1名考生放弃(准考证号152801090204),递补1名考生(准考证号152801090302)进行考察。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工作人员岗位考察环节2名考生放弃(准考证号152801090201、152801090216),因该岗位有两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第六同时进入考察环节,故此次递补1名考生(准考证号152801090213)进行考察,符合2:1(进入考察范围人数:比选计划数)考察比例。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序号岗位考生姓名(同岗位按姓氏笔画排序)1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王耀聪2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工作人员李  霞3张晓彤4武生祥5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工作人员张永朝三、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四、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478-8658166,0478—8658178监督举报电话:0478—7917601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30日 作者: 2024/09/30 16:29
  • 截止9月30日 |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来啦 创新内蒙古 科技创新引领,政策助力前行。为深入推进“政策落地”工程,助力企业从政策中寻找创新发展新机遇,把好政策落实到企业“心坎上”,创新内蒙古推出《科技惠企政策扫描》系列政策解读,梳理挖掘科技惠企政策要点、内涵,用政策落实“加速度”换来企业“满意度”。请跟随我们,一起享受这波政策红利吧!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为帮助企业提升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本期为您整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及注意事项。(来源: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处) 作者: 2024/09/25 09:29
  •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公告 创新巴彦淖尔各位考生:按照《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予以公布。考察、体检等事宜由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附件: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花名表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9日 作者: 2024/09/10 17:10
  •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人社局、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笔试成绩公告 创新巴彦淖尔各位考生: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人社局、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笔试和阅卷工作已结束。笔试成绩见附表。本次比选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巴彦淖尔市科技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信访局2024年9月7日 作者: 2024/09/09 17:53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 河套微传媒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2000巴彦淖尔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我市自2024年9月1日起,启用2000巴彦淖尔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简称“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是我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二、2024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使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国家对使用坐标系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与我市现存其他各类独立坐标系统的转换、衔接过渡期为一年。现有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地理信息系统,应在过渡期内转换至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启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坐标转换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完成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向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转换,并向社会提供使用。各旗县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启用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向巴彦淖尔独立坐标系转换。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2000巴彦淖尔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通告.doc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作者: 2024/08/30 11:09
  •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创新巴彦淖尔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共5名,具体情况见《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不包括48号工勤人员)。注:公务员身份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考录后转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占事业编制。(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3.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4.近两年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竞争性比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或工作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之对应的学位。7.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的。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1.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上报《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附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不得小于50kb)、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文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规定时间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报名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市科学技术局指定邮箱。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包括职务)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依纪依法转交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skjjbgs8166@163.com联系人:张悦联系电话:0478—8658166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二)资格初审1.资格审查时间。市科学技术局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由市科学技术局另行通知。2.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为现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3.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三)笔试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比选人数。2.笔试地点设在临河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3.笔试科目为一科,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4.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5.笔试结束后,由命题机构对笔试试卷进行综合阅卷评分,笔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ynr.gov.cn/)、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bynr.gov.cn/)进行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四)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2.进入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比选计划数)确定考察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ynr.gov.cn/)、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bynr.gov.cn/)进行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面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五)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2.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比选进入本单位。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报考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比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3.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六)体检1.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照1:1的比例,经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七)人选确定与公示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确定拟调动人员。 2.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原单位和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八)岗位考察与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市科技局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岗位考察(考察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方案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竞争性比选工作全过程,在竞争性比选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比选的情形,一律取消比选资格。(三)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比选机关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方案由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658166,0478—8658178监督举报电话:0478—79176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职位表          2.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3日 作者: 2024/08/26 17:54
  • 关于举办“进县入园,进乡入村” 科技赋能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科技支撑,市科技局决定深入各旗县区组织举办“进县入园,进乡入村”科技赋能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采用“点菜式”专业技能培训方式。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需紧密结合当地生产实际,根据受培人员的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二、培训人员农业科技园区责任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责任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培训所在地周边农牧民。三、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培训时间:7—9月份,每场培训时长半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人数,请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具体对接确定。四、培训组织单位主办: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五、其他事项1.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旗县区的培训场地及参训人员。2.市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旗县区培训需求提供师资。3.请各旗县区及时与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接,确定相关事宜。联系人:农村科技科 金 元  8658151市科学技术研究所 拓 军  8658329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8日 作者: 2024/07/29 11:30
  • 关于申报2024年“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根据《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24年工作要点》,持续推动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现征集2024年重点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支持方向1.申报范围:以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为主,鼓励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周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有意向在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发展的其他单位申报(项目应落地实施在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鼓励与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或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合作申报。2.支持方向:肉羊、小麦、黄柿子等优势特色产业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应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副产物综合利用及产品研发;智慧种养殖技术研究与应用;耕地地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高效节水控水技术研究与示范。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巴彦淖尔市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2.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企业牵头承担的,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三、申报流程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巴彦淖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23.57.160.17/BSKJJ//index.jsp#)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巴彦淖尔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大楼4014室。四、申报咨询1.系统申报:发展规划科  侯普馨  0478-86581552.业务咨询:农村科技科  孙植南  0478-8658185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0日附件: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项目申报书   作者: 2024/05/30 10:59
  • 巴彦淖尔三部门联合发布倡议书 河套微传媒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又是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值此缅怀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之际,为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时代新风,保障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满足人民群众的祭扫需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在此倡议:一、摒弃陋习,文明祭扫。提倡以家庭追思、网上祭扫、鲜花祭扫、撰文追忆、踏青遥祭等方式来缅怀先人,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绿色方式祭扫墓位,用文明、健康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思念。二、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真诚孝行的文明理念。在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丧葬祭祀中,更加注重对逝者精神文化的传承,树立科学的祭祀观,破除迷信,做到理性消费,杜绝攀比心理,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使祭祀活动起到“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作用,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三、错峰出行,有序祭扫。清明节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集中,倡导到公墓、殡仪馆等服务场所时,实行错峰出行,合理避开人流、车流高峰,自觉遵守祭扫场所公共秩序,遵守祭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互相礼让,共同维护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四、文明环保,安全祭扫。清明是森林防火最紧要最关键时期,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全市范围内严禁焚烧冥币、冥物,减少火灾等各种安全隐患。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殡葬改革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的祭祀行为,以实际行动在文明祭扫、节俭治丧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个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引领者和宣传者。巴彦淖尔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3月20日 作者: 2024/04/02 10:12
  • 最新通告!严禁种植! 掌上巴彦淖尔 关于严禁在黄河河道主河槽区和部分低滩区内种植高秆农作物等行为的通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河道乱占乱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整专〔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黄河滩区2024年高秆作物禁种区域落线工作的通知》(内水便函〔2024〕90号)及《关于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的通知》(巴专发〔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严禁在水利部门划定的黄河河道主河槽区和禁种高秆作物范围(线)内种植高秆作物(玉米、葵花、高粱等)。主河槽区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及除草剂等易造成面源污染的农业投入品;低滩区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和种植品种,大力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有机肥增量行动;高滩区内合理管控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量,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2.严禁在滩区内新开垦荒地、新增确权耕地、一般耕地和农作物种植面积;严禁以各种名义非法新增围垦河道,滩区土地一律不得新划定为基本农田和用于占补平衡用地;不得新建、扩建生产堤;不得发展大棚、畜牧养殖等农业设施;不得随意堆建各种民堤;不得新建和停放任何固定、移动、临时建筑和房屋。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已批的在建和未建项目一律暂停,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打井、挖窖、建窑、葬坟、取土、采砂、放牧、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等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及人为设障的活动。3.严禁未经批准在河道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向河道内排放不达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工业废水等;严禁在河道内弃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4.区直有关部门、双河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推广科学用药施肥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精准施肥施药措施;提倡减少地膜覆盖种植。5.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的不享受生产者补贴。6.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临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20日来源:临河区水利局 作者: 2024/03/2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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