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
要求发展智慧气象 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其中提出,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根据《规划》,到2020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并在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规划》要求,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开展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完善应对灾害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在农村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规划》强调,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健全驻村帮扶机制;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方面,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等试点;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此外,《规划》提出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出台实施一系列气象为农服务重大举措,推动气象服务“ 三农”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在乡村振兴中的趋利避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