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备耕春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十条交通运输保障硬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工作。一是规范干线公路防控检测站点设置。要求各旗县区和开发区、口岸管委会认真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一断三不断”要求,对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国省干线公路上的防疫检查站点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增派防疫检查力量和信息化检测手段,提高检查和通行效率。向社会公布应急物资运输协调联络人及联系电话,及时协调解决应急物资运输通行问题。二是规范车辆通行证使用管理。要求各旗县区和开发区、口岸管委会对持有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予以认可,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要求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和与我市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盟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及交通保障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也要予以认可,快速检测放行。向社会公布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企业和司机办理。三是采取政府临时征用应急车辆方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客货运输需求。各旗县区和开发区、口岸管委会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可采取政府征用方式,根据实际需求从应急储备车辆中临时征用一定数量的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管理,解决急需生产原料、产品、人员的运输问题。四是对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短期运送物资的司乘人员,原则上可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但要实行封闭管理,落实管控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司乘人员进行传播。五是做好公路运输保障。要求各旗县区和开发区、口岸管委会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企业复产复工安排,研究提出恢复交通运输服务的条件、时间和范围,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输服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做好错峰出行工作,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六是做好航空运输保障。要求机场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要,做好恢复航班的计划安排和协调落实。七是做好铁路运输保障。要求铁路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复工复产、备耕春播的实际情况,安排铁路客运、货运恢复计划,做好铁路客货运输保障。八是加强交通疏导和公路巡查。要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复工复产交通流量回升的实际,在公路检疫站点附近路段、城镇出入口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指挥疏导,避免造成车辆排队和拥堵。要求公路管理部门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巡查、应急抢险等工作力度,及时处治公路病害、抢通受阻路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顺利通行。九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两客一危”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硫酸等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黑车”和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十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通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工作要求,非法阻碍通行、长期通行不畅、群众意见大、影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要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