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农科智库
政策报道
地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我国地膜覆盖面积大、应用范围广,在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作物品质、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重使用、轻回收,造成部分地区地膜残留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加快推进地膜污染防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主要内容节选)。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膜覆盖面积基本实现零增长。到2025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二)工作任务
1、完善农田地膜污染防治制度建设
加快法律法规制定、建立地方负责制度、建立使用管控制度、建立监测统计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2、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地膜生产者应具备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相关设备,不得利用再生料进行生产,禁止生产厚度、强度、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应当标注地膜推荐使用时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地膜生产指导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地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强化市场监管
地膜销售者采购和销售地膜应当依法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地膜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标地膜的生产和销售。
4、推动减量增效
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加强粮棉、菜棉轮作等轮作倒茬制度探索,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用量。推广机械捡拾、适时揭膜等技术,降低地膜残留风险。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生物可降解农膜。对利用政府性资金采购的或政府组织集中采购的地膜,有关单位要加强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不得采购不合格地膜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地膜的科学合理使用工作。
5、强化回收利用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多方回收,因地制宜建立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的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地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网络,盘活已有地膜加工再利用能力。明确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地膜回收方面的约束性责任,引导相关主体开展废弃地膜回收,鼓励地膜回收利用体系与可再生资源、垃圾处理、农资销售体系等相结合,就近就地、合理布局,确保环保达标。探索推动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对地膜重度污染农田,各地要通过农田综合整治等方式开展存量残膜专项治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地膜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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