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巴彦淖尔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科技素质提升计划要求,把乡村振兴的领头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精准服务对象,通过发放科技服务券方式,开展精准科技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科技素质,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通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更多普通农牧业从业人员科技素质的提升、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我市现代农牧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 服务对象选择
第二条 选择范围
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涉农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均属于选择范围。以巴彦淖尔农高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为主。
第三条 选择标准
一是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二是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等具体情况由科技管理部门确定;三是有接受服务的需求和意愿;四是能够熟练使用手机应用软件。
第四条 选择程序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宣传精准服务行动的意义和具体办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填报申请表提出申请,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核实筛选,报市科技局审核确定。
第三章 服务对象权利
第五条 服务对象有权从服务平台专家库中按意愿选择专家。
第六条 服务对象有权根据专家服务效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七条 服务对象有权随时与指挥中心管理人员核对自己账户服务费使用情况。
第四章 服务对象义务
第八条 服务对象有积极宣传精准科技服务工作,及时反馈使用信息,对服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的义务。
第九条 用户邀请内容需真实有效,严禁以下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取消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资格。
第十条 服务对象有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支持服务专家开展服务工作的义务。
第五章 服务对象邀请规范
第十一条 服务对象发起邀请时,需要清楚描述问题,如不能清楚描述,需附图片说明。
第十二条 服务对象应当具有帮助带动周边普通农户共同提高科技素质,解决技术问题,共同致富的意识、觉悟和热情。
(一)短时间内多个人邀请同一专家且邀请内容相同;
(二)同一服务对象不能针对同一问题邀请同一个专家;
(三)邀请出诊的作物不符合当时季节;
(四)邀请内容无关经济作物或牲畜;
第十三条 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邀请出诊位置只能在自己所在村镇,不得邀请专家到其他村镇进行服务。
第十四条 服务对象的服务券低于50元时不可发起邀请。
第十五条 服务对象在使用服务券的过程中,出现疑惑,需与所在旗县负责人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再由旗县负责人梳理统一上报市科技研究所相关负责人逐一解决。
第六章 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考核期间随机入户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调查精准科技服务情况,抽查结果列入旗县区年终业绩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 每个年度按照服务平台后台记录的服务信息,对积极使用,能够客观准确给予服务效果评价,及时反馈使用信息,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服务对象给予个人账户增加服务券的奖励。
第六章 服务对象的确定及解除
第十八条 服务对象一经确定,可享受出诊服务;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若有一年内未使用服务券、违反本管理办法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做出解除服务决定,市科技局统筹安排增补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名额。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巴彦淖尔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全部评论(0)
关于对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截止9月30日 |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来啦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人社局、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笔试成绩公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关于举办“进县入园,进乡入村” 科技赋能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项目的通知
巴彦淖尔三部门联合发布倡议书
© 2014 内蒙古科学技术厅 | 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二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呼和浩特市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501
Copyright © 2024 内蒙古农牧业科技服务云平台 版权所有 蒙ICP备17002470号-1
Visitor:7065400 | 技术支持:0471-5262056 | 移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
扫一扫下载APP,体验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