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培训会议,学习贯彻中办、国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对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进行说明和答疑。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传达了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议精神,围绕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规定》和《结果处理办法》、如何规范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扎实稳妥做好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查核工作等四个方面内容作了专题辅导,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随后,针对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2017年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办法》,是对2010年印发文件的修订完善,同时也是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办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遵循。与之前的要求相比,2017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在报告范围、报告内容和查核要求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调整和完善,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漏报、瞒报情况进行了详细界定,明确了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和影响期,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生动实践。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河灌总局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科、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市委组织部机关部分干部参加会议。(习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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