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至第五十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的以下行为给予处罚:
1、实行登记管理的农牧业机械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2、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拒不提供或者补办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牧业机械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 或者酒后驾驶农牧业机械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未取得农牧业机械驾驶证、农机监理机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农牧业机械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者超过有效期驾驶农牧业机械的,农机监理机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或者将实行登记管理的农牧业机械转交不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的,由农机监理机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一篇:根河市12396信息平台工作会议
下一篇:奶牛场粪污处理需要考虑的几个环节
【政策解读】2024年奶业振兴奶牛“两病”防控专项补助项目政策解读
重磅!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出炉!
新法解读:关于保密人才队伍建设和表彰奖励的规定
一图读懂《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一图读懂《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025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十大好处!
2024年奶业振兴奶牛育种企业育种能力评价奖励项目政策解读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后,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政策解读】2024年奶业振兴奶牛性控冻精、奶羊冻精补贴项目政策解读
© 2014 内蒙古科学技术厅 | 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二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呼和浩特市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501
Copyright © 2024 内蒙古农牧业科技服务云平台 版权所有 蒙ICP备17002470号-1
Visitor:7065400 | 技术支持:0471-5262056 | 移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
扫一扫下载APP,体验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