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1、生产基地至少在2-3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单位需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
6、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
7、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保存时间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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